室內設計即要有時代感,又要兼有民族性,要以獨特的眼光進行創意性的設計,充分顯示出嶄新的風格。
在設計意識上應體現出一種社會的進步、一種民族的使命感。室內設計整體的多元化和部分個性化的發展,使人們對設計形態、設計情感產生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更新的題材和形式出現;室內設計中反映出的輕鬆、簡潔、獨特、浪漫、新奇的趣味性和深沉、樸實得體及創世紀性的超前意識,體現出別具一格,風華正茂的態勢,是一種時尚和個性化在室內設計發展變化中的體現。
設計師要發揮獨創性,運用與眾不同的表現角度和表現手法,可以造就一種應變能力,不走人家走過的老路。
關鍵在於室內設計必須創新。室內設計的形式語言帶有設計師的情感和創造力,很容易被人感知並產生共鳴,帶來生理、心理、感官的愉悅。設計師的創作欲望愈強烈,情感愈充沛,則其靈感即呼之欲出。創新意識所宣染和形成的氛圍就是在室內設計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的因素。
由於人們長時間半生活活動於室內,因此現代室內設計,或稱室內環境設計,相對地是環境設計系列中和人們關係最為密切的環節。室內設計的總體,包括藝術風格,從宏觀來看,往往能從一個側面反映相應時期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徵。
隨著社會發展的歷代的室內設計,總是具有時代的印記,猶如一部無字的史書。這裏由於室內設計從設計構思、施工工藝、裝飾材料到內部設施,必須和社會當時的物質生產水準、社會文化和精神生活狀況聯繫在一起;在室內空間組織、平面佈局和裝飾處理等方面,從總體說來,也還和當時的哲學思想、美學觀點、社會經濟、民俗民風等密切相關。從微觀的、個別的作品來看,室內設計水準的高低、品質的優劣又都與設計者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素養等聯繫在一起。至於各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成果的品位,又和該項工程具體的施工技術、用材品質、設施配置情況,以及與建設者的協調關係密切相關,即設計是具有決定意義的最關鍵的環節和前提,但最終成果的品質有賴於:設計——施工——用材——與業主關係的整體協調。
室內設計的含義室內設計是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築美學原理,創造功能合理、舒適優美、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這一空間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同時也反映了歷史文脈、建築風格、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
上述含義中,明確地把“創造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作為室內設計的目的,即以人為本,一切圍繞為人的生活生產活動創造美好的室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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