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實木”、“純實木”、“原木”、“板木結合”、“部分實木”、“60%實木”……目前 一些家具經銷商為了迎合投消費者對全實木家具的喜好,故意制造實木概念,在銷售時把綜合 類木家具當作實木家具推銷,或把實木家具當全實木家具賣給消費者,讓消費者在選購實木家 具時無所適從。針對這種情況,近日,市工商管理局建筑裝飾裝修材料管理所、市家具行業協 會對實木家具市場進行檢查,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給予規范。
9月15、16兩日,檢查人員來到實木家具區及板材家具區進行了相關檢查。結果發現,很 多品牌家具店的導購員對全實木家具的介紹五花八門,有的單憑自己對實木家具的理解進行介 紹,有些則按照“行規”進行“忽悠”,萬香烤鴨很少有人能夠準確說出全實木家具的定義。
什么樣的家具算全實木導購員說不清側立起的廣告牌上看到,該店銷售的家具均為百分之百實木家具。檢查人員來到店內,發 現其家具產品并不是像廣告上宣傳的是由百分之百實木制成。該店的導購員說:“我們從來也 沒有說過我們店里的家具都是由百分之百實木制作的。”檢查人員告訴她,店外的廣告牌上已 經寫明了該店家具為百分之百實木家具。這名導購員又對調查人員說,店內所售的家具一部分 為“板木結合”的家具,另一部分是百分之百實木家具。并將檢查人員領到一個衣柜前說:“ 這個衣柜是全實木的。”檢查人員在對衣柜查看之后發現,這個衣柜的框架、門板及背板均為 實木制作。可是衣柜內抽屜底板為人造板制成,根據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木家具通用技術 條件》中的規定,這種家具只能被稱為實木家具,而不能稱為全實木家具。
據介紹,《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并沒有“百分之百實木”的稱謂,也沒有“板木結合 ”這樣的叫法。由百分之百實木制成的家具應該統稱為全實木家具,而導購員口中所說的“板 木結合”,正確的叫法應該為綜合類木家具。
含百分之三十實木就算“實木家具”
檢查人員指著一款書柜問導購員,“這款書柜是否為全實木的?”導購員回答:“是全實 木的。”然而,檢查人員在對書柜進行查看后發現,龍雲國際經銷系統傢俱書柜并非全實木制作而成,其中一些輔料 使用的是細木工板。檢查人員再次向導購員詢問,“既然是全實木家具,為何里面使用了細木 工板。”導購員接下來的解釋讓人一頭霧水。“細木工板也是用是實木做的,所以才叫全實木 家具。”這名導購員接著又說:“一件家具上只要有百分之三十的實木就稱為實木家具,我們 這款書柜上的實木能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當檢查人員問導購員何以如此解釋,導購員表示 ,大家都這么說,所以自己也就跟著說了。
檢查人員在某實木家具專賣店內,向導購員詢問一款衣柜是否為全實木家具。導購員肯定地回 答:“是全實木的。”檢查人員打開衣柜后看到,衣柜的背板使用的是人造板。導購員給出的 解釋是:“這款衣柜的實木含量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七十。”當檢查人員向她介紹有關木家具的 各種稱謂及相關含義后,這名導購員稱,以后會借鑒標準中所規定的稱謂。
空白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形同虛設在家具專賣店,店內家具與導購員介紹基本相符。但檢查人員向導購員索要家具產品使用 說明書時,導購員卻似乎并不知道這個產品說明書是什么,只是說“你們要的是質檢報告嗎? 我們有。”隨后拿出了一摞家具質檢報告單。檢查人員向他詳細地解釋產品說明書及其相關內 容后,他在一個抽屜了找了好半天才找到一份。
但打開這份說明書后卻發現,這是一份空白的產品使用說明書,上面沒有記載任何一件家 具的具體信息。據了解,國家在2005年10月1日,出臺的《消費品使用說明—————第六部 分:家具》中規定強制實行使用說明書制度,即要求商家在出售家具時必須向消費者提供一份 產品使用說明書。在說明上應該詳細記載家具的用途、適用環境、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輔助材 料、性能、型號、生產日期等內容。以便消費者在選購家具時,能夠對所要選購的家具進行了 解。
據專業人士透露,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是一項強制實施的規定,每一件家具在出廠時都應 附帶一份產品使用說明書。這樣就可以讓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準確地知道所要選購的家具使 用材質生產日期及使用注意事項等相關信息。雖然導購員拿出了說明書,但上面沒有記載任何 內容,這樣的說明書等于形同虛設。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發現家具經銷商普遍存在不能提 供家具產品使用說明的情況。有些家具品牌的導購員甚至不知道這份說明書是什么,還有一些 導購員竟將家具產品的宣傳冊當成產品使用說明書提供給檢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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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了你文章很好你可以道出問題, 但我仍不明白什麼算為實木傢俱。板木結合的傢俱全部都是用天然木才造的, 那是不實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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